电子商务:转单模式造就轻公司

电子商务是互联网行业中一个十分复杂的领域。正如其名,电子商务等于「电子」加上「商务」,过往有很多大学刚毕业没多久就创业做网站获得成功的年轻人,但他们的创业领域却很少在电子商务。因为这些年轻人懂得「电子」,却还不懂得「商务」。

正因为这样两极的特性,过往也使我们看见大量的传统行业想要进入电子商务领域的时候遭逢失败,传统行业在「商务」的经验累积上十分可观,但却不懂「电子」。最终只有能够完美的融合这两种领域的人,才可能造就成功的电子商务网站。

然而,电子商务却不仅只是把货品拿到网上卖而已。由于互联网擅长处理信息流,因此信息流的变革也引发了不少有别于传统的新模式诞生。这里的模式不是指B2C 或者C2C 之类的名词,而是更加细腻的运作方法,例如:转单模式,专柜模式等。

这些模式,大部分在台湾或者美国都不新鲜,已经运作相当长的时间。然而,对于08年以来电子商务才刚要高速起飞的中国大陆来说,却有很多模式并未被探索过。某些模式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被证明行不通的,或许在中国反而是有机会的,这是谁也不知道的。

◎转单模式与轻公司

首先要提到的是转单模式。正如其名,网上商城接受消费者的订单,订单再由商城转给商品的真正供应商,再由供应商出货给消费者。这种转单模式可谓实现了「轻公司」的架构:商城本身没有库存。所有的操作都在信息流上,商城的主要责任是把订单流程管理做好。

由于商城首先接受了消费者的支付(信用卡或网银或支付宝等),钱会先进到商城的口袋。当供应商出货的时候是一毛钱都没拿到的,而商城每个月跟供应商结清款项。这种模式下,供货商必须负担库存压力以及资金压力,因为货物出门钱却还没收到。


这种模式与淘宝不同的地方在于,在淘宝,消费者认为交易的对象是供货商而不是淘宝。而转单模式下,消费者认为交易的对象是商城而不是供货商,消费者是认知商城本身的品牌而消费,因此供货商对他们来说是不存在的。

由于此种认知差异,导致转单模式的网上商城必须要负起售前售后客户服务与退换货的责任,更由于收了钱,必须承担开发票的责任。这在先前还导致一个很妙的结果:商城透过物流送发票给消费者,而供应商则送货品给消费者,两者分开导致很难同一个时间送到。

◎转单模式的问题

早年转单模式的网上商城是让供应商自己找物流送货,这导致了不好的消费体验。例如早在97年,当时台湾网络书店就是采取转单模式经营:消费者网上下单买了七本书分属于五间出版社,订单就转成五笔给出版社,最后消费者会分五次从五个地方拿到这七本书。

转单模式在销售上也不灵活,以前消费者甚至无法在一个订单里包含不同供应商的商品,商城很难做跨供应商之间的困绑销售,因为这牵涉各方不同利益。此外,中国大陆的网上交易大部分仍透过货到付款支付。供应商如果是使用自己的物流,会导致网上商城无法控制金流。

要建立统一物流体系从众多供应商处取货送到众多消费者手中,这种多对多的物流架构在中国广大的幅员下显得十分吃力。或许在小城市范围内,转单模式的统一物流可能不是问题,但全国范围可能较难实现。谁能解决这个问题,转单模式在中国就存在发展的可能。

网上商城只要自建仓库,转单模式的问题就几乎解决。不管什么品类的商品都往仓库里塞,要怎么做困绑销售都行,消费者一个订单里的五件不同类别商品,连同发票保证都在一个盒子里收到。然而,自建仓储的网上商城本身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他很传统。

转单模式的美妙之处在于他的轻巧,使用互联网将信息流以及金流控制住的方法使其不用背负库存压力。在这个年头谁都认为轻公司很美妙,这个模式还是值得研究与深度挖掘的。说不定因为中国大陆特殊的环境下会诞生出想不到的新模式。 (文:数位之墙)